我国将分三类打造20个城市群
专家建议:建立城市群公共财政制度与公共财政储备机制
□记者 梁倩 方烨 北京报道
我国城市群规划正在紧锣密鼓地编制。《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获悉,作为城市群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城市群范围和战略定位专题研究报告将于本月完成。在此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将编制跨省区城市群规划,并于今年年底前报送国务院审定。
城市群,是指在特定地域范围内,以1个以上特大城市为核心,由至少3个以上大城市为构成单元,依托发达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所形成的空间组织紧凑、经济联系紧密、并最终实现高度同城化和高度一体化的城市群体。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城市规划研究中心主任方创林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与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群地区已经成为今天和今后经济发展格局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核心地区,也是我国生产力布局的增长极点和核心支点,具有将各种生产要素流动汇聚与扩散的功能。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我国城市群总面积占全国的25%,却集中了全国62%的总人口、80%的经济总量、70%的固定资产投资、76%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92%的移动电话用户、98%的外资和48%的粮食。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发展规划部主任文辉认为,设立城市群有助于我国打破行政区域规划限制,进行资源的整合和再分配。另外,由于城市群针对中小城市抱团,中小城市将迎来发展机遇,同时倒逼大城市进行部分功能疏解。
据权威人士透露,城市群规划已进入正式编制阶段,初步从重点培育国家新型城镇化政策作用区的角度出发,确定打造20个城市群。包括5个国家级城市群、9个区域性城市群和6个地区性城市群。
其中,重点建设5大国家级城市群,包括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5大城市群。稳步建设9大区域性城市群(国家二级城市群),包括哈长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关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江淮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和天山北坡城市群9大城市群。引导培育6大新的地区性城市群,包括呼包鄂榆城市群、晋中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兰西城市群、滇中城市群和黔中城市群。
方创林表示,在城市群中,将重点推进6大一体化,即区域性产业发展布局一体化、城乡统筹与城乡建设一体化、区域性市场建设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体化、社会发展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体化。
截至目前,包括长三角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哈长城市群规划编制的地方层面前期研究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国家相关部委将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确定这三个城市群的发展目标、开发方向、空间结构,以及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功能定位和分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城市群目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较为严重的“简单均衡”或“一城独大”现象。此外,从人口发展的角度看,城市群的失业人口数量逐年上升,优质人口资源配置不均问题日益严重。而且,资源与环境压力逐年加大,城市群可持续发展的前景不容乐观。
对此,方创林认为,城市群协调必须建立区域协调机构,建立跨城市的官方半官方行业协调组织,形成多种利益集团、多元力量参与、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相结合、体现社会各阶层意志的新公共管理模式。与此同时,建立城市群横向利益分享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城市群公共财政制度与公共财政储备机制。
“跨省跨地区的城市群需要国家给予支持以统一协调,省内的则相对难度较小,可自行先期探索。”方创林说。
事实上,部分城市群已开始进行相关一体化尝试。日前,京津冀三省市政府、铁路总公司在北京签署协议,成立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促进京津冀区域交通一体化,此外,河北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促进设立京津冀开发银行,重点支持回报期较长的基础设施及其他重大项目。此外,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的武汉、长沙、合肥、南昌4个城市全国率先实现公积金互提互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