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石雕(资料图片)
近日,文化部办公厅公示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榆林市申报的谚语(陕北民谚)入选民间文学项,绥德县申报的绥德石雕入选传统美术项。
2013年文化部部署开展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工作。2014年,文化部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全国申报的1111个项目进行了审议。最终,298项入选本次名录推荐名单,新入选151项,扩展项147项。其中,陕西入选的10个项目中,有2项入选新入选项目、8项入选扩展项。新入选项目中,渭南市白水县、商洛市洛南县联合申报的仓颉传说入选民间文学项,安康市旬阳县申报的旬阳民歌入选传统音乐项。
入选扩展项的8个项目分别是:榆林市申报的谚语(陕北民谚)入选民间文学项;绥德县申报的绥德石雕和富平县申报的富平石刻均入选传统美术项;陕西省申报的眉户入选传统音乐项;西安市碑林区申报的马明仁膏药制作技艺入选传统医药项;彬县申报的彬县登山会、西安市申报的迎城隍和韩城市申报的徐村司马迁祭祀同时入选民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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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有9人入选第四批省级非遗传承人
近日,陕西公布了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单位。王建领等9人、榆林市文工团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分别入选此次非遗传承人及非遗传承单位。
此次经各市推荐、申报,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复议等程序,确定刘应鹏等67人为陕西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佳县白云山木雕工艺有限公司等23个单位为陕西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单位。
榆林市上榜的9位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分别是:王建领(陕北民谚)入选民间文学项;王世清(神木二人台)入选传统音乐项;李探春(吴堡水船)和苏建国(绥德踢场子)入选传统舞蹈项;曹毛女(绥德剪纸)和刘兰芳(神木面花)入选传统美术项;刘应鹏(传统庙宇营造技艺)和薛银联(绥德石雕雕刻技艺)入选传统技艺项;宋区会(吴堡黄河古渡)入选民俗项。
陕西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单位中榆林上榜的有三家:绥德黄土地艺术团(秧歌、绥德踢场子、绥德唢呐)入选传统舞蹈项;榆林市文工团有限公司(道情、秦腔)入选传统戏剧项;佳县白云山木雕工艺有限公司(佳县庙宇木雕雕刻技艺)入选传统技艺项。